中國登封網訊 據中新網漳州7月29日電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披露,一起涉及46名被告人的特大涉臺電信詐騙案近日在漳州平和法院一審宣判,其中45名被告人當庭獲刑,另有1名被告人因患有嚴重疾病中止審理,將擇期宣判。
法院審理查明,2012年8月至12月期間,被告人曾某權伙同他人在漳州多個居民區(qū)租房設立8個詐騙窩點,糾集被告人呂某忠、陳某精、羅某煌等人作為窩點負責人,針對臺灣居民實施電信詐騙。
據了解,該詐騙團伙自稱超市、銀行工作人員,通過虛擬網絡電話平臺撥打臺灣居民電話,虛構因購物錯誤付款須取消的事實,誘導受害人通過ATM機將銀行存款轉賬到被告人提供的銀行賬戶。
法院稱,該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00多萬元人民幣,45名被告人被分別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5個月至有期徒刑11個月、緩刑1年2個月不等,并處相應罰金。(完)